《北京中医药条例》草案:诋毁、污蔑中医药将追责
发布时间:2020-06-02 23:02:14 所属栏目:通讯 来源:网络整理
导读:《北京中医药条例》草案:诋毁、污蔑中医药将追责
第三十四条 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收集、整理、保存中医药古籍文献、著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以及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,推进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、老药工传统技艺的活态传承,建立中医药文化保护名录制度和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,加大中医药老字号、中医药文物、古迹、名医故居保护力度。 (编辑:555手机网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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