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 | 会员中心 | 我要投稿 555手机网 (https://www.555shouji.com/)- 热门手机、手机评测、云手机、手游、5G!
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4G频道 > 通讯 > 正文

企业花40万请主播带货仅完成销售额3000元 起诉直播公司

发布时间:2020-07-30 03:10:28 所属栏目:通讯 来源:网络整理
导读:企业花40万请主播带货仅完成销售额3000元 起诉直播公司

(原标题:企业花40万请主播带货仅完成销售额三千元,起诉直播公司)

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通讯员 米兰 凌宇磊

“双11”那天花40万元服务费请主播带货,销售额却只完成3000元——澎湃新闻()7月29日从宁波市江北区法院获悉,企业起诉直播公司后,经法庭调解,被告方退还部分服务费。

企业花40万请主播带货仅完成销售额3000元 起诉直播公司

江北区人民法院

去年,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《双十一网络直播间推广协议》,约定乙公司指定旗下知名主播在2019年11月11日为甲公司进行产品直播推广,当日应完成不低于100万元的销售额。由于主播档期冲突,双方口头协商后,安排一位新主播进行网上带货。新主播完成四场直播,仅达成3000元销售额。甲公司支付了40万元服务费,销售额如此不理想,还错过“双十一”销售黄金期,将乙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判令退还40万推广服务费并赔偿损失。

庭审中,原告方认为平台未与其协商就更换主播,新主播的流量与服务费不匹配,要求退还服务费。被告方则认为更换主播系双方认可,且《协议》未对销售额不达标约定违约责任,服务费不应退还。法庭查明,《协议》只约定预期销售额及达标后的提成比例,并未约定不达标是否承担责任,也没有对不同流量层级主播的服务费进行约定。双方最终在法官组织下达成调解,被告方退还部分服务费。

(编辑:555手机网)

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

    热点阅读